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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酒后驾驶货车上路 致一人死亡被移送起诉
2018-12-19    来源: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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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9

通常货车司机都具有极高的安全意识,但偶尔个别司机自持技术过硬,酒后仍然开车上路,近日,90后货车司机袁某因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被公安机关移送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8年8月30日傍晚,袁某在望远镇某KTV参加好友生日聚会,途中饮用啤酒一瓶,23时许,有一好友要返回永宁县城家中,袁某提议开车将其送回,随后袁某驾驶宁A77***号长城牌轻型普通货车沿京拉线由北向南行驶,夜间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未降低行驶速度,行驶至京拉线1250公里+300米处时,与前方同向陈某骑行的两轮自行车追尾相撞,发生致陈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袁翔驾驶宁A77***号车将伤者陈某送往永宁县人民医院救治,陈某经抢救无效于2018年8月31日0时死亡。袁某承担此交通事故全部责任,被害人陈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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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宁县人民检察院